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3-0005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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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
名 称: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盐池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实加强对我县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现结合实际,建立盐池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宗旨通过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 议,融合各部门力量,增强协调配合,促进齐抓共管,落实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事项,解决重要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和完成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2.通报涉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3.研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
4.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
5.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
6.研究决定当年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解决的重大问题;
7.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如下:
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成员单位:县宣传部、公安局,哈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资源局: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迁 徙通道及活动区域;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对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发放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检查定点生 产、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定点生产企业的原料(野生 动植物及其产品)库存、管理、食用情况;检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酒店、宾馆、饭店、熟食店等餐饮单位和个人,对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要求的,发放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依 法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管局:加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超市的清理整顿和日常监督检查,严禁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活动;强化对餐馆、饭店、宾馆、熟食店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禁止违法出售以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重点打击无证无照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尤其是餐饮中无证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公安局:协助、配合林业、工商部门做好打击违法猎捕等破
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和集中整治集贸市场的行动;依法妥
善处置暴力抗法事件。
交通运输局:依法加强管理,制止违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因科研、文化交流、驯养繁殖等需要运输野生动物的,各运输单 位要凭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者证明,方可受理承运。
旅游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组织:做好餐饮业、旅游景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倡科学文明饮食。
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好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繁衍、停歇地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生态宣传。
宣传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保护野生动
物的浓烈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个成员单位开展职责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站、室)负责同志和联络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导担任。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系会议办公室向成员单位征集需提交会议研究事项。
(三)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召集,特殊情
况下,分管领导可委托或授权召集开会。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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