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池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九大专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盐党发〔2022〕2号)、《盐池工业园区宝塔洗配煤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和《盐池县洗配煤企业行业整治标准》要求,依据《盐池工业园区宝塔洗配煤企业专项整治验收细则(试行)》(宁盐工管发〔2022〕22号),盐池县洗配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盐池县应急管理局、盐池县住建局相关人员及2位专家,对宁夏林捷工贸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鑫旺达工贸有限公司、宁夏宁云工贸有限公司、宁夏隆根源煤业有限公司、宁夏润丰煤业有限公司、宁夏金昊磊商贸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远弘煤业有限公司、宁夏坤鼎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整治初步验收,经现场核查,以上企业符合《盐池工业园区宝塔洗配煤企业专项整治验收细则(试行)》相关验收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953-6012358,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盐池县洗配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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