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1-00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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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责任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
名 称: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继续保留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手机彩票365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招聘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确保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根据《盐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盐法办发〔2020〕)25号)要求,对县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印发的5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经2021年5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集体审议,现决定:
一、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1);
二、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三、对4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适用(附件3)。
上述宣布失效、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不再施行;上述继续保留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仍有效施行。
附件:1.盐池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盐池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3.盐池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保留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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