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盐池县教育体育局编制了《盐池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教育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之外,凡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予以公开。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hydj.com/)进行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府文件(主要包括以教育体育局文件公布的制度及文件;以教育体育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3.重要会议(主要包括教育体育局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教育体育局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4.人事任免;
5.重点工作;
6.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安全知识、应急工作动态);
7.重大建设项目;
8.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9.教育体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11.其他(主要包括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形式,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zshydj.com/,也可在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盐池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应的部门信息。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部门不公开以下部门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部门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门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部门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部门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部门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部门信息。
(一)受理机构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953—6024900,传真号码:0953—6024900,通信地址:盐池县文化西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515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设立的“盐池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盐池县文化西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30—17:00。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显着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3.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以上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填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登录“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注意事项。
1. 填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向盐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