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2-00099 | 发文时间 | 2022-05-3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刘娜主持召开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
5月31号,政府县长刘娜主持召开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区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共青团百年青春历程,深刻阐明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宝贵历史经验,科学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青年、怎样培养青年”“建设什么样的共青团、怎样建设共青团”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课题,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为新时代青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工作重心,持续深入做好全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要增强引领力,始终把为党育人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要增强服务力,建立“我为青年办实事”常态化机制,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要增强组织力,积极组织青年投身于建设“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的生动实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拼搏奋斗、建功立业,贡献青春力量。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律,对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能力水平。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零容忍”态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严打黑恶犯罪,持续深化6大行业领域整治,强力推进新4大行业领域整治,严格落实线索管理规范和动态清零制度,确保除恶务尽;要促进常态长效,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突出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县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思想认识、抓好源头治理、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推动全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抓好端午节前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保障全县群众安定平稳过节。
会前,进行了“学习一刻钟”专题学习。政府副县长郑参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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