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2/2019-00149 | 发文时间 | 2019-05-09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发改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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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对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盐热发〔2019〕15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印发。
附件: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
根据《关于印发盐池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83)及《手机彩票365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招聘发改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发改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法,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现将验收报告编制如下:
一、工程建设依据
该工程依据关于《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盐发改建[2016]430号)文件批复实施,工程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
二、工程建设管理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监督等工作。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盐池县供热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各项手续,建设过程中全面履行了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合同要求,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了各项工程内容,竣工资料齐全,质量合格。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建设过程中做到跟踪检查,及时签证和进行质量评估。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组通过对外业检查、内业资料核查、财务审查、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已完成计划批复的建设任务,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四制”管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管理措施,狠抓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督机构进行了初验,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进行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制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履行了招投标手续,签订相关合同。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齐全完整,并按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和归档,保证了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性。
三、工程建设情况
(一)批复工程量情况
改造星阳换热站至清丽苑小区的二级供热管网、康泰换热站至清秀苑小区的二级供热管网、西区热源厂至明翠苑小区的一级供热管网,共计铺设供热管道2.76公里,建设换热站1座及配套高低压配电设施,混凝土路面修复235㎡,花砖路面修复200㎡。(二)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了换热站建设并安装换热站配套设施及高低压配电设施和敷设星阳换热站至清丽苑小区的二级供热管网、康泰换热站至清秀苑小区的二级供热管网、西区热源厂至明翠苑小区的一级供热管网,共计铺设供热管道2.76公里。混凝土路面修复235㎡,花砖路面修复200㎡。
四、概算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将该工程进行了送审,县审计局对其报送的盐池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该工程批复投资998.9万元,项目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土建中标价5912912.7元,送审金额6034924.59元(其中:合同金额5912912.7元,增加工程金额122011.89元),审减金额89420.26元,审定金额5945504.33元;换热机组中标价1839920元,送审金额1839920元,审定金额1839920元;总送审金额7874844.59元,总审减金额198934.26元,总审定金额7785424.33元;前期费用181245.76元;设计费用128500元;监理费用29500元;PLC变频控制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费用725000元;配电设施费用72385.74元;结算审核费用17538元,实行合同化管理;工程实际总支出8939593.83元。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由于现场施工影响,增加部分土方垃圾外运工程。
2、项目剩余资金1050405.17元。
(二)建议
1、请建设单位对今后的工程加强前期论证规划工作,不得随意缩减或扩大建设规模,要做到论证充分、科学严谨。
2、项目验收后,请建设单位将剩余资金上交财政。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组通过对外业检查、内业资料核查、财务审查、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具有一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体评价为合格工程,同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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