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2-00178 | 发文时间 | 2022-12-13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一届盐池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2号提案的答复函 |
张金忠、陈建华、高林洲、薛斗委员:
《关于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预防青少年吸烟方面还存在预防措施不健全、监督不严等问题。随着全民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吸烟低龄化、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提案提出的问题客观属实、可行。
3月10日,我单位与张金忠、陈建华、高林洲、薛斗委员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3月16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8月29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张金忠、陈建华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9月15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将预防青少年吸烟纳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范畴,与健康盐池创建工作一体推进。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并在校园和公共场所醒目处普遍设立禁止吸烟标识标牌,为预防青少年吸烟营造良好氛围。烟草公司采取“互联网+”方式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预防吸烟专题讲座,各中小学召开主题班队会200余场次。二是加强治理工作。教体、市场监管、烟草局等部门先后4次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电子烟线索信息摸排,发现线索2条,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了集体座谈、约谈,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会同检察、烟草等部门在烟草专卖局挂牌劝阻青少年吸烟法治工作室,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校纪校风治理,将预防青少年吸烟纳入无烟学校创建、学校评估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宣传教育、违规处理、评价等方式统筹推进,形成部门、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预防青少年吸烟工作机制。
专此答复。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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