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3-00052 | 发文时间 | 2022-12-2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迎“双节”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盐池县迎“双节”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迎“双节”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手机彩票365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招聘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真正做到“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促进全县经济加快恢复、稳步向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金融助企”行动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2022年四季度地方法人银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盐池农村商业银行、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人民银行通过利率互换方式给予相关金融机构等额资金补偿。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责任领导:李国强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行盐池支行、各金融机构
活动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2.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亿元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对5万元以下贷款采用信用方式办理,5万元—10万元贷款采用保证反担保或信用方式办理;10万元—100万元贷款可以不用提供抵(质)押物、采用保证反担保方式办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贷款免收担保费,1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贷款担保费率0.5%,对融资担保公司给予0.5%的担保费率补贴。对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一年期以内贷款的利率超出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LPR利率的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责任领导:李国强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行盐池支行、各金融机构
活动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3.设立盐池县“青春赋能”青年电商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县内外18—40周岁的电商创业人员入驻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对报名入驻基地从事直播电商的前50名主体,以借款方式为其提供3万元(3年期)无息启动资金。项目启动后,对连续3年累计营业额达到60万元且无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并达到考核标准的前50名,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免还启动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以闽宁社会帮扶资金解决。
责任领导:邱永丰
责任单位: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团委
活动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
二、开展“降本减负”行动
4.降低商户租金成本。对全县范围内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合同(协议)未到期的商户不再重复享受;鼓励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个体),结合实际情况,对承租房产的商户适当减免租金、缓缴租金;允许各商超、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城市执法管理部门划定的门口区域增设便民销售摊位且免收一切费用。
责任领导:李国强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县属国有企业
活动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5.实施采暖费补贴政策。对全县范围内持续经营、采取集中供热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属商业用房但实际仅用于居住的除外),在2023年1月20日前已缴纳的2022—2023季采暖费给予20%补贴。对采取天然气、电力供热的商业综合体(10000平米以上)、超市(500平米以上)内的商户,在活动期间产生的采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20%补贴。预算资金52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责任领导:李国强、邱永丰
责任单位:财政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融盐集团
活动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三、开展“普惠促销”行动
6.“双节”线下促消费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覆盖全县有意愿参与的所有商贸服务业、农产品经销主体,开展“全民乐享惠暖冬”促消费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分批次发放满减消费券24.25万张,其中:满30元减10元消费券18万张、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4万张、满100减40元消费券1万张,并鼓励各类商家推出形式多样的优惠让利活动,形成叠加效应,带动城乡市场消费。预算资金300万元(其中:满30元减10元消费券180万元、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80万元、满100减40元消费券4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责任领导:邱永丰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活动时限:2023年2月5日前
7.“网上年货节”促消费活动。鼓励县内滩羊肉、黄花菜、小杂粮等农特产品经销商免费入驻“闽禾宁”平台,依托“闽禾宁”平台分批次发放农特产品专项消费券5.1万张,其中: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4.5万张、满100减40元消费券1.5万张,所有上架产品均可参与线上促销活动。预算资金150万元(其中: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90万元、满100元减40元消费券6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责任领导:邱永丰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活动时限:2023年2月5日前
四、开展“奖补暖冬”行动
8.加快兑现奖补资金。针对文化旅游、商贸发展、农特产品展销等,对照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措施,提前制定政策指南,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环节,提升资金兑现效率,对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优先兑现拨付奖补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预算资金130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责任领导:邱永丰、郑 参、鲍菊艳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活动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政策指南,明确活动申报主体、参与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联系电话等。同一类型的项目不得多部门申报,只能享受一次政策补贴。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参与企业要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用好媒体资源,利用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以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提高群众消费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参与企业要做好对活动进展情况统计分析,随时掌握活动销售情况,活动结束后对效果及时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后续活动提供支撑。
六、其他
(一)本活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活动方案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投促中心、团县委等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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