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3-00051 | 发文时间 | 2022-12-30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手机彩票365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招聘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 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 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开斋节:4月 22日(星期六)正常休息。4月 23日(星期日)按照劳动节放假安排执行,正常上班。
五、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 6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6月29日至30日放假,共2天。
八、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 7日(星期六)、10月 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