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2-00016 | 发文时间 | 2022-02-25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2〕47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手机彩票365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招聘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农发〔2022〕2号)和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函(第一批)》 (盐乡振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11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于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资金,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2193万元,以工代赈任务5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08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200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2000万元,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加快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2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印发
— 3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