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9.20”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吴党办综〔2022〕5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9.20”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我县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中共盐池县委组织部反映。为便于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来信请寄:中共盐池县委组织部组织室,邮编:7515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953-6010416。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中共盐池县委组织部组织室。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中共盐池县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1日
一、“9.20”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唐秋菊 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科主任、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流调溯源工作专班成员
左进东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成员
二、“9.20”突发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中共惠安堡镇委员会
三、“9.20”突发疫情防控优秀共产党员
荆双宏 县公安局一级警长、G307线王圈梁交通检查工作站站长
郑建楠 大水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大水坑公寓楼隔离点负责人
四、“9.20”突发疫情防控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盐州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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