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规范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处置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 系 人:侯伟伟
联系电话(传真):0953-6013392,邮箱:ycxgtj6013392@163.com
附件:《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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